关于召开2021年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6来源: 生态环境部作者:佚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机关各部门,应急中心,各督察局,环境报社:
为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全国信访工作有关会议精神,推动落实《关于改革完善信访投诉工作机制 推进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指导意见》,安排部署2021年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工作,定于2月25日召开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工作视频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1年2月25日14:30。
二、参会人员
(一)机关各部门、应急中心、环境报社负责同志,华北、华东、华南、西北、西南、东北督察局负责同志,信访投诉办综合指导组、投诉举报组、舆情研判组工作人员。
(二)各省(区、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分管负责同志,涉及信访投诉举报工作的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有条件的市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和相关工作人员。
三、会议方式
采取视频会议形式。
(一)主会场设在生态环境部机关三层报告厅(东长安街12号)。机关各部门、应急中心、环境报社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会。
(二)各省(区、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华北、华东、华南、西北、西南、东北督察局及有条件的市县生态环境局通过全国生态环境视频会议系统参会。
四、会议内容
(一)传达孙金龙书记、黄润秋部长对生态环境信访工作的批示精神。
(二)福建、山东、山西省作典型发言。
(三)翟青副部长讲话。
五、有关事项
(一)各会场请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二)请各省(区、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2月25日11:00前通过电子邮件报送参会回执(见附件),机关各部门、部属单位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反馈参会领导名单、人数。
(三)请各省(区、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做好本地区省市县级分会场的组织工作,2月25日9:00开始进行视频系统联合调试。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会议联系人:信访投诉办任子平、胡明
电话:(010)65645181、65645057
邮箱:xfb@mee.gov.cn
(二)视频联系人:梁京、张猛
电话:(010)65646744、13911202929、16619933963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1年2月24日
(此件社会公开)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1年2月25日印发
原文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102/t20210226_8226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