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村港三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听证会公告--水环境管理
发布时间:2024-07-30来源: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海洋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厅定于2024年8月22日在海南省澄迈县组织召开马村港三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马村港三期项目位于海南省澄迈县马村港区二期码头南侧海域花场湾口,项目总用海面积为98.6935公顷,其中填海造地用海面积35.1209公顷、港池用海面积63.5726公顷,拟新建1个7万吨级、1个3万吨级和2个2万吨级的集装箱泊位,1个2万吨级的多用途泊位和1个支持系统泊位。建设单位为海口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为39.0546亿元(环保投资6442.83万元)。
二、听证内容
1.环境影响报告书对该围填海工程环境影响分析的合理性、广泛性;
2.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的可行性、有效性;
3.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的科学性、可信度;
4.周边海洋环境对该填海造地项目环境影响的接纳度。
三、报名参加听证方式
公开征集听证会参加人员20名,与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2024年8月7日之前)向我厅或澄迈县生态环境局报名参加听证,我厅将按规定审核申请人身份并告知审核结果。逾期报名人数不足时,我厅将采取邀请或推荐的方式确定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居民代表参加听证会。
报名参加听证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交如下报名材料:
1.报名参加听证的公民应于报名截止日期前提交报名表和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听证的,应于听证会举行前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2.报名参加听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于报名截止日期前提交报名表、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或组织盖章的听证代理委托书和听证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报名参加听证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还需提供能够说明与建设项目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报名联系方式
1.省生态环境厅:
申剑,0898-65236591;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美贤路9号714室。
2.澄迈县生态环境局:
陈崇帅,089867633201;海南省澄迈县金马大道号605室
五、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地点在海南省澄迈县,具体听证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马村港三期项目听证报名表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7月29日
附件
马村港三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听证报名表
听证事项 | 《马村港三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
报名人信息 | 个人报名 |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
职业 | 住址 | |||||
单位报名 | ||||||
单位名称 | 地址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联系人姓名 | 联系人电话 | ||||
与本项目海洋 环境影响直接关联的说明 | (请简要说明,参加听证时带齐原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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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听证会 的人员信息 | 参加人姓名 | 参加人 身份证号码 | 参加人 联系电话 | |||
参加人与本人 关系 | □ 委托代理人 □ 推举代表 注:参加听证时带齐委托书原件、参加人证件原件、委托人证件复印件) | |||||
听证单位 审查意见 |
原文链接:http://hnsthb.hainan.gov.cn/xxgk/0200/0202/hjywgl/shjgl/202407/t20240729_37059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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