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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07来源: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根据《2021年陕西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查询和有关事项安排公告》,现将2021年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复审人员范围

  详见:http://www.shaanxi.gov.cn/xw/ztzl/zxzt/zkzl/2021/2021gwyzp/202104/t20210430_2162095.html

  二、时间与地点

  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14:00-17:00,西安市长安北路49号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3楼第二会议室。

  三、所需材料

  (一)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根据所报考的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岗位所需的其它证明材料,材料原件进行现场查验,自行准备复印件备查留存。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二)应聘人员自行在学信网上验证并生成“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位网上自行打印“学位证书查询结果”页面,并在资格复审时自行打开网页查验。

  四、疫情防控要求

  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接受体温测量,从进入资格复审现场至离开全程佩戴口罩(核对身份证件时应摘下口罩)。体温正常且“陕西健康码”或“一码通”显示为“绿码”的,方可参加资格复审。持“黄码”且现场测量体温不超过37.3℃,须提供资格复审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可参加资格复审。中高风险地区来陕返陕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除满足上述所列健康码、体温要求外,还需提供资格复审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应聘人员自觉遵守卫生防疫要求。对故意隐瞒病情、不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不如实告知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五、重要提醒

  (一)资格复审本人应到场,不受理委托代理提交的复审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对于复审不合格和自动放弃的应聘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缺额按照本岗位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95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只递补一次。

  (三)请已经参加笔试且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畅通,以便出现递补情形时能及时取得联系。

  咨询电话:029-63916172 17829851980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4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sthjt.shaanxi.gov.cn/dynamic/notices/2021-04-30/697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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