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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召开2025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推进暨业务培训视频会

发布时间:2025-07-23来源: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作者:佚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策部署及全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推进视频会议要求,4月27日,云南省召开2025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推进暨业务培训会。会议以“线下+线上”形式召开,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孙凤智出席会议并讲话,省直有关部门处室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会,各州(市)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在分会场视频参会。

  会议通报了2024年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情况,对生态环境部等12家单位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进行了解读,并从完善制度机制、加强线索筛查、拓展重大案件范围、加强生态环境损害与行政执法衔接、生态环境损害修复、信息报送管理等方面作出具体安排。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林草局结合职能职责对本系统2025年工作重点进行了部署。昆明市、保山市、普洱市、临沧市等4个州(市)在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孙凤智全面总结了我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取得的积极成效,分析了存在问题,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重点从落实好全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加强组织领导提升部门工作合力、全面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目标、坚决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评选等五个方面提出工作要求。

  会议强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是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策部署,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抓手。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应通力协作、共同努力、攻坚克难、开拓创新,推动我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生态文明排头兵和美丽云南贡献力量。

  会后,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技术组针对2024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2025年工作注意事项开展专题培训,以进一步提升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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